关于开展市级科技计划项目验收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科技管理部门,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科技创新部、开发区经济发展部,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推进科技计划项目管理改革,优化市级科技计划项目管理,根据《三门峡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和《关于加强市级科技计划项目管理的通知》有关规定,我局拟对2022年度市级科技计划项目开展集中验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验收范围
2022年度立项的三门峡市科技计划项目(包括2021年立项,申请延期的项目)。列入省级以上计划并已验收的项目,只填报验收报告,不再组织验收。
二、验收材料
项目承担单位按要求准备项目验收相关材料:
(1)计划项目申报书、《三门峡市科技计划项目立项通知书》复印件、项目任务书;
(2)项目经费收支凭证;
(3)与项目成果有关的重要数据、技术资料、专利证书、专著、论文和照片资料等;
(4)涉及技术、经济指标的有关证明材料包括成果检测报告、用户报告、财务报表等;
(5)项目执行情况为“已按省要求验收”的,提供省级以上项目验收证明;
(6)验收资料真实性承诺书;
(7)能够证明项目研发绩效的其他资料。
三、有关要求
(1)项目承担单位应提供完整的验收材料,对到期项目未按规定提供验收材料的,将按照相关规定予以处理。
(2)根据项目情况,采取现场验收、集中验收等方式,主要程序包括成立专家组、现场考察、听取项目负责人汇报、专家质疑答辩、讨论形成验收结论,材料完善修改上报等。
(3)按照属地管理和便捷高效原则,市局专业科室负责组织本领域验收工作,并根据项目情况可委托县(市、区)科技主管部门对部分项目验收。市科技局统一将验收结果在官网上公示,出具结项证书,并留存验收材料。
四、联系方式
(一)科技攻关项目
1.新材料与先进制造科技科 0398-2898019
2.资源环境与社会事业科技科 0398-2898019
3.现代农业农村科技科 0398-2898021
4.科技人才合作与科普科0398-2898002
(二)软科学研究项目
战略规划与政策法规科 0398-2897005
附件:
2024年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