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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三门峡市科研设施和仪器开放共享情况摸底调查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4-07-25 17:12
来源: 实验室与平台基地建设科

各县(市、区)科技管理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促进我市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以下简称科研设施和仪器)向社会开放共享,进一步提升科技资源使用效率。按照《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重大科研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向社会开放的实施意见》、《河南省科研设施和仪器向社会开放共享管理办法》、《三门峡市财政局关于印发三门峡市支持科技创新发展若干财政金融政策措施的通知》相关要求,市科技局计划开展科研设施和仪器资源、共享意向及使用情况调查,为下阶段工作开展提供支持。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查目的

(一)了解全市科研设施和仪器建设情况,为我市设立市级科研设施和仪器共享服务平台提供参考;

(二)了解全市科研设施和仪器使用和共享情况,为落实省、市科研仪器共享补贴政策提供依据。

二、调查内容

本次调查的科研设施和仪器主要是指直接服务于科学研究、技术开发检验检测等相关科技活动并可以正常使用且运行状态良好的单台(套)原值20万元及以上的科学仪器设备(包括科研教学仪器,但不包括各种动力设备、机械设备等辅助设备以及用于生产的仪器设备)。科研设施和仪器包括大型科学装置、科学仪器中心、科学仪器服务单元,其中科学仪器设备包括分析仪器、物理性能测试仪器、计量仪器、电子测量仪器、海洋仪器、地球探测仪器、大气探测仪器、特种检测仪器、激光器、工艺试验仪器、计算机及其配套设备、天文仪器、医学科研仪器、核仪器、其他仪器等15类。

(一)科研设施和仪器基本信息。采集科研设施和仪器的规范名称、规格型号、主要功能、主要技术指标、原值及运行状态等情况(详见附件1)。

(二)科研设施和仪器共享使用需求信息。征集使用科研设施和仪器的需求(详见附件2)

(三)科研设施和仪器共享使用信息。调查2023年科研设施和科研仪器共享服务和使用情况(详见附件3、4)。

三、调查方式及时间

(一)调查方式。填表调查

(二)调查时间。7月25日-8月2日

四、调查范围

(一)科研设施和仪器基本信息调查范围。全市各级各类科技创新平台(产业技术研究院、新型研发机构、重点实验室、中试基地、产业研究院、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工程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等)、规上工业、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拥有的科研设施和仪器以及企事业单位全部或部分利用财政资金购置的科研设施和仪器。

(二)科研设施和仪器共享使用及需求情况调查范围。全市内有科研设施和仪器共享使用需求的企业、2023年提供过科研设施和仪器共享服务的单位、2023年使用过其他单位提供的科研设施和仪器共享服务的单位。

五、相关要求

此项工作是专项审计整改相关内容,各县(市、区)科技管理部门要高度重视,安排专人负责,严格按照调查范围和调查内容,保质保量的完成此次摸底调查工作,为全力推进我市科研设施和仪器共享服务工作打下坚实的基础。各县(市、区)科技管理部门负责汇总本辖区内科研设施和仪器相关调查材料并填报《县(市、区)科研设施和仪器开放共享摸底调查完成情况报告(提纲)》(详见附件5)。各县(市、区)科技管理部门及市直相关单位请将科研设施和仪器相关调查材料(纸质版)于2024年8月2日前报送至市科技局实验室与平台基地建设科,电子版发送至smxptk@126.com。

六、业务咨询及联系方式

实验室与平台基地建设科

联系电话:0398-3163089

邮箱:smxptk@126.com

地址:三门峡市五原西路商会大厦A座8021室

附件:

1. 三门峡市科研设施和仪器信息调查表  

2.三门峡市科研设施和仪器共享使用需求表  

3. 2023年度提供科研设施和仪器共享服务情况汇总表

4. 2023年度使用服务单位科研设施与仪器情况汇总表   

5. 县(市)区科研设施和仪器开放共享摸底调查完成情况报告(提纲)



                         2024年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