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4年三门峡市科技计划项目集中验收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科技管理部门,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科技创新部、开发区经济发展部,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科技创新系列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科教强市”重点工作任务的安排部署,根据《三门峡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我局拟对2021年度市级科技计划项目开展集中验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验收范围
2021年度立项的三门峡市科技计划项目(包括2020年立项,申请延期的项目)。列入省级以上计划并已验收的项目,只填报验收报告,不再组织验收。
二、时间安排
(一)受理申请。3月31日前,集中受理申请验收的项目资料;
(二)组织验收。4月30日前,对申请验收的项目进行验收。
三、验收材料
项目承担单位按要求认真准备项目验收相关材料,主要准备以下材料:
(1)计划项目申报书、《三门峡市科技计划项目立项通知书》复印件、项目任务书;
(2)经费到账及相关支出凭证;
(3)与项目成果有关的重要数据、技术资料、专利证书、专著、论文和照片资料等;
(4)涉及技术、经济指标的有关证明材料包括成果检测报告、用户报告、财务报表等;
(5)项目执行情况为“已按省要求验收”的,提供省级以上项目验收证明;
(6)验收资料真实性承诺书;
(7)能够证明项目研发绩效的其他资料。
四、有关要求
(1)项目承担单位应提供完整的验收材料,对到期项目未按规定提供验收材料的,将按照相关规定予以处理。
(2)项目根据实际需要,可采取现场验收、集中验收等方式,主要程序包括按要求成立专家组、现场考察、听取项目负责人汇报、专家质疑答辩、讨论形成验收结论,材料完善修改上报等。
(3)按照属地管理和便捷高效原则,市局专业科室负责组织相关领域验收工作(含市直项目验收),其他项目委托县(市、区)科技主管部门组织完成验收。市科技局统一将验收结果在官网上公示,出具结项证书,并留存验收材料。
五、联系方式
(一)科技攻关项目
1.有色金属与新材料科技科 0398-3160813
2.先进制造与自动化科技科 0398-3160162
3.资源环境与社会事业科技科0398-2513818
4.现代农业农村科技科0398-2513821
5.实验室与平台基地建设科0398-3163089
6.科技人才合作与科普科0398-3160817
(二)软科学研究项目
战略规划与政策法规科:0398-2513705
2024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