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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度三门峡市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认定备案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3-09-27 16:25
来源: 科技企业与现代服务业科技科

各县(市、区)工业信息化和科技局,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科技局,经济开发区科技创新部,现代服务业开发区经济发展部,各有关单位:

为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营造良好的创新创业生态,根据《三门峡市科技企业孵化器管理办法》(三科字〔2019〕98号)、《三门峡市众创空间管理办法》(三科字〔2019〕97号)规定,决定组织开展2023年度三门峡市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认定备案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三门峡市境内的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包括综合性众创空间和专业化众创空间)。

二、申报材料

申报认定、备案三门峡市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的单位,请分别按照附件1、2要求准备相关材料。申报材料包括纸质材料和电子版,纸质材料统一用A4纸双面打印(复)印,书籍式装订,一式两份(封面加盖申报单位公章),电子版要求与纸质材料内容一致。

三、申报流程

(一)材料提交。申报认定、备案三门峡市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的单位,请将申报材料报送至所在地科技管理部门。

(二)审核推荐。申报单位所在地科技管理部门对拟推荐的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应进行审核并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后,按申报类别分别汇总形成各类孵化载体申报汇总表,并出具推荐函,将纸质版和电子版材料在规定的日期前报送至市科技局。

四、有关要求

(一)各推荐单位要高度重视,积极组织符合条件的单位及时申报,并合理安排工作进度,确保按时完成审核推荐和报送工作。

(二)各申报单位要恪守科研诚信要求,确保所提供的申报材料真实有效,有弄虚作假等科研不端行为的,将取消参评资格,并列入失信单位名单。

(三)请各县(市、区)科技管理部门于10月20日前将相关申报材料、申报汇总表和推荐函报送市科技局,逾期不予受理。

五、联系方式

市科技局科技企业与现代服务业科技科  续静静  张岚

电话:0398-2513706

邮箱:smxgxk@163.com

地址:三门峡商会大厦A座7006办公室  

邮编:472000


附件1:三门峡市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申报条件.doc

附件2:三门峡市科技企业孵化器申报书.docx

附件3:三门峡市众创空间申报书.docx

附件4:2023年度申报三门峡市科技企业孵化器推荐表.docx

附件5:2023年度申报三门峡市众创空间推荐表.docx


2023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