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河南省科学技术厅 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税务局 关于开展2022年度企业享受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研发项目填报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各县(市、区)工业信息化和科技局、义马市科学技术协会、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科技局、经济开发区科技创新部、现代服务业开发区经济发展部:
现将《河南省科学技术厅 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税务局 关于开展2022年度企业享受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研发项目填报工作的通知》(豫科企[2023]7号)转发给你们,请各有关单位按要求开展工作。
联系人:贾静楠
联系电话:0398-2513706
附件:关于开展2022年度企业享受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研发项目填报工作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