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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2年度三门峡市科技计划项目(资源环境与社会事业、生物技术与医药科技领域)集中验收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2-12-05 15:52
来源: 资源环境与社会事业科技科

各县(市、区)科技管理部门,各有关单位:

根据《三门峡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以及《三门峡市科技计划项目验收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我局拟对市级资源环境与社会事业、生物技术与医药科技领域科技计划项目开展集中验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验收范围

2020年立项未完成验收的三门峡市科技计划项目(含2019年立项申请延期的项目)。列入省级以上计划并已验收的项目,只填报验收报告,不再组织验收。

二、验收内容及材料要求

(一)验收内容

1、承担单位情况简介;

2、项目核心内容和完成(实现经济社会效益)情况;

3、经费管理使用情况;

4、存在问题及下一步打算。

(二)材料要求

验收项目需填报《三门峡市科技计划项目验收报告》,附齐相关附件并装订成册。  

三、验收方式及程序

根据项目实际情况,采取集中验收,主要程序包括成立专家组、听取项目负责人汇报(10分钟PPT)、专家质疑答辩(5分钟)、形成验收结论、材料完善上报等环节进行。 

四、验收组织及时间安排

(一)验收组织。按照属地管理和便捷高效原则,市直项目由市科技局资源环境与社会事业科技科(生物技术与医药科技科)负责组织验收,其他项目委托县(市、区)科技主管部门组织验收。

(二)时间安排12月13日前项目负责人完成项目材料编写,报所在地科技管理部门进行初审,集中验收工作于12月23日前完成。

(三)材料报送。各县(市、区)科技主管部门将项目最终验收材料一式四份(含电子版)、验收汇总表、审核签字盖章后,于12月28日前报市科技局资源环境与社会事业科技科(生物技术与医药科技科)。

五、其他要求

(一)有关项目验收组织单位务必高度重视、严格把关、主动接受监督,确保高质量的完成验收工作。

(二)项目承担单位应如实填报验收材料,做到资料齐全、情况真实、数据准确。

(三)项目到期不能验收的,应当以书面形式向市科技局说明情况,需要延期的应提出延期申请,延期申请最长不超过一年。

六、联系方式

资源环境与社会事业科技科    裴泽涛   卫红勤

2513818   smxsfk@126.com

附件: 

1:三门峡市科技计划项目验收报告 .doc

2 :三门峡市2020年度科技计划项目验收汇总表.doc

3:三门峡市科技计划项目重要事项变更申请表.doc

4:三门峡市2020年度科技计划项目结题汇总表.doc

 

二〇二二年十二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