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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河南省科学技术厅 河南省财政厅 关于申报2022年度河南省重大科技专项的通知》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1-11-04 19:50
来源: 发展规划与政策法规科

各县(市、区)工信和科技局,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科技局、开发区科技创新部: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对科技创新工作的重大安排部署,大力实施“创新驱动、科教兴省、人才强省”战略,充分发挥科技创新的支撑引领作用,省科技厅决定组织开展河南省重大科技专项申报工作,按照省科技厅工作要求,现将《河南省科学技术厅 河南省财政厅 关于申报2022年度河南省重大科技专项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各单位遵照执行。具体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项目应严格按照省重大科技专项指南发布的专题进行申报,围绕国家重大战略需求、河南转型发展需要,聚焦产业发展和服务民生公益,不在指南范围内的项目不予受理。

(二)项目申请单位应为在我省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高等学校、科研院所等,注册时间为2020年11月1日前,建有省级(含省级)以上研发平台,有较强的科技研发能力和条件,运行管理规范。

(三)项目申请单位为企业的须有实际研发活动,上年度研发投入占主营业务收入比例,大中型企业不低于1.5%,其他企业不低于3%,同时应有良好的信用记录,未被记入“信用中国(河南)”黑名单。近3年内承担的省重大科技专项存在验收不通过或逾期尚未结项验收的企业,不得申报。

(四)项目负责人年龄不超过60周岁(1962年1月1日后出生),两院院士不受年龄限制,每年用于项目的工作时间不得少于6个月,已承担省财政支持的科技计划项目且截止到2021年10月31日逾期未能结题的,不得申报。团队成员诚信状况良好,无在惩戒执行期内的科研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和相关社会领域信用“黑名单”记录。

(五)项目实施周期原则上不超过3年,单个项目财政支持资金原则上不低于1000万元。其中,项目申请单位为企业的,投入项目研发的自筹资金不低于申请财政资金的3倍。省财政根据项目年度执行计划和经费实际需求分年度拨付支持经费。

(六)鼓励各地、各部门统筹资源、联动支持;支持骨干企业、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等组建创新联合体联合申报;探索推行“赛马”“项目专员”等制度。

二、申报程序

项目申报采取网上申报的方式进行,由项目申报人、项目申报单位和推荐(主管)单位登录系统进行申报和推荐。

发展规划与政策法规科负责综合咨询,高新科、农业科、社发科对申报资料进行形式审查。

审核推荐。科技主管部门(单位)严格按照申报指南要求审核项目,将审核通过并申请财政经费的项目预算申报书转送财政主管部门(单位),财政主管部门(单位)对项目预算申报书审核通过后,由科技主管部门(单位)统一将项目推荐提交至省科技厅。

申报单位打印由系统生成的项目申报书、预算申报书PDF文档装订成册(一式六份),在书脊上注明项目名称、申报单位名称,经主管部门(单位)审核盖章后报送。

三、受理时间及地点

系统填报时间:2021年11月5日8:00—11月30日 18:00。

材料报送时间:2021年12月1日8:00—17:30(逾期不予受理)。

材料报送地点:三门峡市科技局8017

四、联系方式

综合咨询:

发展规划与政策法规科2513817

业务咨询:

高新技术科 2513706

农村科技科 2513821

社会发展科技科 2513818

附件:《河南省科学技术厅 河南省财政厅 关于申报2022年度河南省重大科技专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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