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专项(因素法)项目验收结果公示
按照《河南省科学技术厅 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对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专项(因素法)项目验收的通知》(豫科〔2020〕170号),根据《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河南省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实施细则》要求,1月14日,市科技局、市财政局联合组织技术、财务、审计专家对三门峡赛诺维制药有限公司承担的“河南省益生菌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项目”、三门峡市农业科学研究院承担的“育种综合实验室科研设施升级改造”、三门峡科技大市场有限公司承担的“三门峡市技术转移转化科技创新服务平台建设”项目进行了验收。
现对2019年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专项(因素法)项目验收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5天(1月21日-26日)。任何单位或个人对公示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提出,对有异议的问题应做详细表述,并签署真实姓名或加盖单位公章,注明联系方式,否则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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