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建设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专项项目库的通知
各县(市、区)工业信息化和科技局、开发区经发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河南省科技厅 河南省财政厅 关于建设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专项项目库的通知》(豫科〔2020〕17号)文件要求,现组织开展河南省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项目库建设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要求
1、按照省科技厅的有关要求和时间安排,请有意向申报河南省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项目库的单位提出申请,报送至所在地科技主管部门初审。各县(市、区)工业信息化和科技局、开发区经发局汇总后,于2月24日前将附件2报送至市科技局;
2、市科技局按照省科技厅给予的指标数,根据项目情况,于2月24日前分配指标;
3、拿到推荐指标的申报单位于3月1日8时至3月8日18时提交电子版提名书;
4、各项目申报单位将纸质材料于3月12日前报送至市科技局。
二、材料报送地点
三门峡市科技局成果转化与区域科(三门峡市商会大厦A座7006室)。
三、联系咨询
成果转化与区域创新科
联系人:王哲 陈娜 张博
联系电话:3160109
邮箱:smxkjjcgk@163.com
附件:
1、豫科【2020】17号 关于建设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专项项目库的通知.pdf
三门峡市科学技术局
2020年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