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门峡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决定
各有关单位:
根据《河南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河南省人民政府令第226号)有关规定,结合工作实际,市科技局对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现将清理结果公布如下:
一、《三门峡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印发三门峡市科技揭榜挂帅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三科字〔2021〕55号)等6个规范性文件继续有效。
二、《中共三门峡市委组织部 三门峡市科学技术局 三门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三门峡市乡村科技员队伍建设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三科字〔2022〕45号)1个规范性文件宣布废止,凡宣布废止的规范性文件,自本决定印发之日起一律停止执行,不再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
附件:1.继续有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6件)
2.废止的规范性文件目录(1件)
2025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