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门峡市科学技术局 三门峡市财政局 关于组织申报2025年度产业研发联合基金 重点、一般项目相关事项的通知
各县(市、区)科技、财政管理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加快推动我市新材料产业关键核心技术研发与科技成果转化,三门峡市人民政府联合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科技厅组建了三门峡市新材料产业研发联合基金(以下简称联合基金),实施期三年。2025年度产业研发联合基金重点和一般项目的申报与市重大科技专项结合起来开展,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指南
选取2025年8月25日发布的《2025年度市重大科技专项申报指南》中关于新材料产业领域的内容,作为《2025年度三门峡新材料产业研发联合基金重点项目、一般项目申报指南》,一般包括铜基新材料、铝基新材料、现代黄金、半导体新材料、钼新材料、化工新材料产业链,以及其他相关产业链中涉及新材料产业的内容,详见附件1。
二、支持方式
联合基金项目的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资助额度原则上分别为100-300万元、20-50万元。采用事前补助和事后补助的资助方式。立项后按照实际需求和进度,参照省重点研发项目分期拨付经费。
三、支持类别
(一)区域产业研发转化项目,主要支持市内企业实施的中试、成果转化示范项目;
(二)联合研发攻关项目,主要支持市内高校、院所、相关企业围绕我市新材料产业“卡脖子”问题实施的基础和应用研究项目、重大协同研发合作项目;
(三)中试及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后补助项目(单个项目支持额度不高于重点项目支持额度,支持规模不高于联合基金总规模的1/4);
(四)联合基金产业科研规划提升项目等其他双方协商开展项目。
四、申报要求
(一)共性条件
1.项目原则上由企业牵头申报,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牵头申报的应有企业参与,鼓励各联合方统筹资源、联动支持。
2.项目申报单位、参与单位以及团队成员诚信状况良好,无在惩戒执行期内的科研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和相关社会领域信用“黑名单”记录。各申报单位应加强项目审核,强化科研诚信管理,加强科技伦理审查。同一项目已获得市级及以上财政资金支持的,严禁重复或变相重复申请。鼓励单位内部加强资源整合、形成优势团队。
3.项目负责人原则上应为该项目主体研究思路的提出者和实际主持研究的科技人员,年龄不超过60周岁(1965年10月27日后出生,两院院士不受年龄限制),其中重点项目负责人应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职称),鼓励青年创新人才担任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每年用于项目的工作时间不得少于6个月。
4.已承担省重大科技专项、重点研发专项、产业基金重大和重点在研项目或承担省财政支持的科技计划项目逾期未结项的项目负责人,不得申报产业基金重大、重点项目。已承担省财政支持的科技计划项目尚未结项的项目负责人,和已参加3项及以上省财政支持的科技计划项目且尚未结项的项目参与人,不得申报产业基金一般项目。申报同一年度多类计划项目的,根据各类计划项目立项时间的先后顺序进行查重确定。
5.已承担省重大科技专项、重点研发专项、产业基金重大项目逾期尚未结项验收,或近3年内存在省重大科技专项、重点研发专项、产业基金重大项目验收不通过的单位,不得申报新的产业基金项目。
6、产业基金项目不接受涉密内容项目申报,申报材料请作脱密处理。
7、申报2025年度市重大科技专项新材料产业领域的相关项目,将择优推荐申报联合基金的重点项目;对项目成熟度较高,因市重大科技专项额度受限不能支持的项目,在征得项目单位同意后择优推荐申报联合基金的一般项目。
(二)重点项目申报条件
1.项目应按照产业基金项目指南发布的专题进行申报,围绕区域重点领域产业发展,聚焦重点方向,不在指南范围内的项目不予受理。
2.项目申报单位应为三门峡市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医疗机构等,注册时间为2024年10月27日前,建有省级(含省级)以上研发平台,有较强的科技研发能力和条件,运行管理规范。
3、重点项目实施周期原则上不超过3年,单个重点项目申请财政资金额度为100万—300万元。项目申请单位为企业的须有实际研发活动,上年度研发投入占主营业务收入比例,大中型企业不低于1.5%,其他企业不低于3%。企业投入项目研发的自筹资金不低于申请财政资金的3倍。
(三)一般项目申报条件
1.项目应按照产业基金项目指南发布的专题进行申报,不在指南范围内的项目不予受理。
2.申报单位须是三门峡市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医疗机构等各类创新主体,单位治理机制健全,管理规范,信用记录良好,具备承担项目实施的能力。
3.单个产业基金一般项目申请财政资金额度为20万—50万元。
4.加大对青年科技人才支持力度,各部门、各单位在产业基金一般项目推荐中,应向一线青年科研人员倾斜,支持青年科技人才在项目实施中挑大梁。
五、申报程序
(一)网上填报。2025年度产业研发联合基金相关工作依托河南省科技研发联合基金管理系统(http://www.hnstf.cn)实施全过程信息化管理。申报单位经注册并实名认证后登录系统进行线上申报。申报单位需按照时间要求进行申报和审核提交,逾期系统关闭不再受理。
申请单位系统填报时间为2025年10月27日9:00至11月10日17:00。
(二)纸质材料提交。申报单位将项目申报材料加盖公章装订成册一式六份(须与网上申报材料一致)报送至推荐单位,推荐单位负责对项目申请材料进行审核、盖章、汇总。县(市、区)经县(市、区)科技、财政主管部门审核盖章后,由科技主管部门统一报送;在峡高校由其高校科研、财务部门审核后加盖高校公章统一报送;市直相关单位加盖单位公章统一报送。推荐单位对所推荐项目的真实性等负责。申报单位连同盖章扫描件报送至市科技局邮箱ysjsxclk@126.com。
报送时间:2025年11月12日至11月14日
报送地点:市科学技术局(市商会大厦A座8楼8019室)
六、联系方式
市科技局新材料与先进制造科技科:0398-2898019
市财政局科技文化事业科:0398-2608512
附件:
附件1. 2025年度三门峡新材料产业研发联合基金重点项目、一般项目申报指南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