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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三门峡市技术创新中心管理办法(试行)》的起草说明

发布日期: 2023-01-06 16:25
来源: 实验室与平台基地建设科

根据安排,现将我局起草的《三门峡市技术创新中心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起草背景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市关于加大科技创新平台建设的部署安排,加快建立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深度融合的技术创新体系,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三门峡市技术创新中心管理办法(试行)》,市技术创新中心是三门峡市技术创新与成果转化类科技创新平台,是我市技术创新体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定位于创新链中游,对上衔接实验室基础研究,对下衔接企业产业化,围绕我市重点产业行业技术领域,突出关键共性技术、前沿引领技术创新,推动科技成果转化与产业化,为区域发展和产业升级提供持续的技术创新供给,在推动我市高质量发展过程中发挥战略引领作用。

二、起草依据

1、《河南省技术创新中心管理办法(暂行)》(豫科〔2021〕117号)

2、《河南省技术创新中心建设方案(暂行)》(豫科〔2021〕116号)

3、《三门峡市进一步激发人才和科技新动能引领高质量发展若干举措》(三发〔2021〕19号)

4、《中共三门峡市委 三门峡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三门峡市创新平台建设方案〉的通知》(三发〔2018〕31号)

5、《三门峡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推进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三政〔2019〕18号)等文件精神。

三、起草过程

按照省市文件要求,结合三门峡实际,市科技局于3月底完成了《管理办法》草稿,6月经相关科室讨论后进行了修改,11月经过市委人才办审核后又重新进行了修改完善,12月初向各县市区科技部门征求了相关意见,12月下旬提交局党组会审议通过。

四、主要内容

《管理办法》内容主要包括:总则、职责、建设、运行管理、附则等5章25条。第一章总则,明确了制定依据,技术创新中心的概念与定位、组建原则;第二章职责,明确了技术创新中心的综合管理部门、归口管理部门及各自职责,依托单位和建设主要内容;第三章建设,明确申请建设技术创新中心应具备的基本条件及组建程序;第四章运行管理,明确了应为独立法人实体、中心主任负责制、应设独立的专家委员会、实现人、财、物独立的管理机制;第六章为附则,明确了命名方式,《管理办法》发布之日起施行,由市科技局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