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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营造更好环境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研发的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 2022-07-21 11:21
来源: 科技企业与现代服务业科技科

 一、出台背景

为营造更好环境支持我市科技型中小企业研发,培育壮大我市科技型中小企业科技创新能力,三门峡市科技局根据《科技部办公厅关于营造更好环境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研发的通知》(国科办区〔2022〕2号)和《关于营造更好环境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研发的实施方案》(豫科企〔2022〕7号)文件精神,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二、主要内容

(一)明确工作目标。

到“十四五”末,形成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研发的制度体系,建立覆盖科技型企业初创与成长阶段的政策服务体系,形成全社会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研发的环境氛围,全市科技型中小企业数量达到200家以上;科技型中小企业自主创新能力显著提升,实现新增“四科”标准科技型中小企业25家。全市科技型中小企业规模不断壮大,发展质量不断提高,加快形成创新热情竞相迸发、创新成果不断涌现的生动局面。

(二)明确6大方面12项具体任务。

1.加强科技型中小企业主体培育方面。

一是壮大科技型中小企业规模。深入实施全市规上工业企业研发活动全覆盖,引导更多中小企业建设研发机构,加强产学研合作,开展研发活动,实现“四有”,推进科技型中小企业持续提升研发能力。支持和鼓励科研人员、留学归国人员、高校毕业生等群体创办科技型企业。

二是厚植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沃土。健全科技型中小企业培育招引机制。持续完善覆盖科技型中小企业成长全生命周期的“众创空间-孵化器-加速器-科技园区”孵化链条。支持龙头骨干企业、高校院所等建设专业化众创空间。高标准建设大学科技园,推动创新创业教育、创新人才培养、科技成果转化和科技创业孵化。

2.加强科技型中小企业研发支持方面。

一是完善科技计划研发支持机制。积极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承担国家、省、市级科技计划项目。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融入创新联合体建设。深化“揭榜挂帅”“赛马”项目组织方式,探索“企业出榜”项目形成机制,吸纳更多科技型中小企业参与科技计划项目指南编制。

二是推动惠企研发政策应享尽享。在现行政策基础上,加强部门联动,进一步落实好科技型中小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减免、技术开发及技术转让增值税免税、技术转让企业所得税减免等优惠政策,通过税收优惠反哺研发。继续落实企业科技创新后补助和首次认定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奖补等政策。

3.加强科技型中小企业质量提升。

一是推进科技型中小企业研发体系建设。支持有条件的科技型中小企业建设技术创新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新型研发机构、中试基地、产业技术研究院等平台。充分挖掘科研院所、高校科技资源供给,支持其与细分领域骨干科技型中小企业共建企业联合研发机构,聚焦企业关键技术需求,充分对接创新资源寻找解决方案,提升要素集聚能力和创新研发能力。

二是助力科技型中小企业向“四科”、高新技术企业升级。优化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流程,简化工作环节。实施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和引进奖补,引导鼓励各县(市、区)对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资格的科技型中小企业给予资金奖补。实施创新龙头企业树标引领行动、高新技术企业倍增计划和科技型中小企业“春笋”计划,完善“微成长、小升规、高变强”创新型企业梯次培育机制,促进科技型中小企业加速向“四科”发展,成长为高新技术企业和“瞪羚”企业。

4.加大科技型中小企业金融供给。

一是加大科技金融研发支持。充分发挥省、市“科技贷”的示范带动作用。开展省、市“科技贷”贷款贴息财政奖补。深化与银行战略合作,支持银行设立科创金融事业部等专营机构,开展政策性科创金融业务。鼓励各县(市、区)建立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积分评价指标体系,统筹银行信贷、风险补偿、融资担保、金融债等,完善企业创新积分与涉企金融政策支持联动机制。

二是强化政府引导基金支持研发的机制。通过政府引导、市场培育等方式,建立覆盖种子期、初创期、成长期和成熟期的科技型企业全生命周期投融资体系。

5.加强科技型中小企业人才引育 。

一是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吸收高端人才。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加大柔性用才、项目引才力度。深入贯彻落实“人才科技30条”,鼓励和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建设中原学者工作站,加快培育高层次科技人才,持续推行科技特派员制度。探索完善校企、院企科研人员“双聘”或“旋转门”机制。鼓励和支持省、市内外高校院所高层次人才到科技型中小企业任职或兼职。

二是鼓励科技型中小企业引进国外高层次人才。为有条件的科技型中小企业引进外国高层次人才来豫工作提供便利,完善家属签证、子女入学等服务。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聘请的外国专家申报国家和省外国专家项目。鼓励在企业工作并取得永久居留资格的外籍科学家领衔承担科技计划项目。

6.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产品转化示范 。

一是深入推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强化科技型中小企业高质量研发成果供给,持续推进赋予科研人员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或长期使用权试点改革,探索“先赋权、后转化”,充分赋予高校、科研院所管理科技成果自主权,支持科研人员带着创新成果到中小企业等单位创新创业。构建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需求与高校院所研发成果高效对接机制,建立完善技术成果供给库和全产业技术需求库,吸纳集聚市内外高校院所优质科技成果,征集梳理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需求,利用大数据、云计算等先进技术,为供需双方提供智能匹配、线上对接等服务功能,实现供需精准对接。

二是丰富技术产品应用场景供给。推动有条件的地方或科技园区,面向科技型中小企业围绕碳中和、新能源、新材料、生物制造、人工智能等未来产业领域,加强适应研发的应用场景供给,积极探索新模式、新产业和新业态。完善各类创新平台评价指标体系,将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纳入评价指标体系,作为评价的重要内容。鼓励各类科技园区建立各类公共技术服务平台,将中试基地资源向科技型中小企业开放,加大对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研发、中试熟化等支持力度。

(三)明确组织保障。

一是健全工作机制。加强部门联动,建立科技型中小企业信息共享和工作对接机制,实现多部门政策互补协同,打造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研发的政策组合拳,形成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的合力,共同培育一流创新主体。

二是加强组织保障。切实把转变政府职能、提升服务意识作为重要任务,制定本地区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研发的工作方案,强化任务目标分工,明确工作节点,营造全社会科技型中小企业良好研发环境。

三是加强考核监测。坚持壮大企业群体规模与提升企业创新能力并重,完善科技型中小企业研发评价机制,实施“年通报、月调度”,加强对重点地区重点领域科技型中小企业研发监测分析,及时了解企业在生产经营和研发活动中新情况、新问题。

四是强化宣传服务。结合全市“万人助万企”活动,开发建设企业研发对接平台,组织“科技政策大宣讲”,成立专家服务团,开展面向基层和科技型中小企业的政策业务培训。组织开展“创新创业导师三门峡行”行动,针对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开展“把脉问诊”辅导服务,提升科技型中小企业研发和孵化成功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