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门峡市科技揭榜挂帅项目管理办法(试行)》政策解读
一、出台背景
为贯彻落实国家、省科技体制改革相关政策规定,攻克制约产业发展的“卡脖子”技术难题,探索重大科技专项“揭榜挂帅”攻关机制,市科技局协商有关部门研究制定了《三门峡市科技揭榜挂帅项目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
二、制定依据
为推动峡市产业发展,解决制约峡市产业发展的技术难题。我局特此考察研究其他地市关于解决制约当地发展“卡脖子”技术难题的相关政策措施。学习甘肃省于2020年11月20日出台的《甘肃省揭榜挂帅制项目科技管理暂行办法》(甘科计规[2020]9号)、金昌市科技局于2021年6月29日出台的《金昌市科技揭榜挂帅制项目管理暂行办法》、平顶山市于2021年5月14日出台的《平顶山市科技局、平顶山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平顶山市揭榜挂帅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平科[2021]13号)、河南省科学技术厅于2021年7月12日发布的《河南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征集“揭榜挂帅”重大创新需求的通知》,结合三门峡市自身的发展状况制定了《办法》。
三、制定过程
根据国家、省科技体制改革相关政策规定、其他省市发布的相关办法形成了《办法》初稿,市科技局在党组会议上进行集体讨论表决,并向相关部门征求意见。
四、意见征集和采纳
《办法》征求所涉及市财政局有关部门的意见,市财政局提出两条建议,均已采纳。
五、《办法》主要内容
揭榜挂帅是一种科技重点项目组织管理方式。通过征集需求、论证遴选、对接揭榜等方式,组织社会力量揭榜攻关,突破发展瓶颈。资金投入以企业自筹和社会资本投入为主,市财政给予适当补助。
(一)项目条件
《办法》涉及的科技揭榜挂帅项目包括发榜方和揭榜方。
发榜方是提出依靠自身力量难以解决的重大需求或产业关键技术难题的单位,应是我市重点产业领域龙头骨干企业、重点研发机构等创新主体,须符合下列条件:
1.有能力并承诺保障发榜项目实施的资金投入,且能够为项目提供研发实施必要的支持和配套条件,在项目研发攻关成功后成果能率先在本单位落地应用;
2.项目聚焦产业发展“卡脖子”的前沿技术、关键核心技术,通过项目实施能显著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
3.项目攻关任务有明确的任务指标参数、时限要求、产权归属、资金投入及其他为揭榜方提出的条件要求。
揭榜方为全国范围内有研发实力的高校、科研机构、企业等创新主体或各类创新主体组成的创新联合体(关联交易方除外),须满足下列条件:
1.应具有良好的社会诚信,近三年内无不良信用记录;
2.具有较强的研发实力、科研条件和稳定的人员队伍等,有能力完成发榜方提出的任务;
3.能对发榜项目任务提出攻克关键核心技术的可行方案,掌握自主知识产权;
4.优先支持具有良好科研业绩基础的单位和团队,鼓励组建创新联合体共同开展揭榜攻关。
《办法》中规定每个“揭榜挂帅”项目的科研经费总额不得低于500万元,市财政按照不超过科研经费总额20%、最高不超过200万元给予补贴。
(二)项目管理
《办法》中规定由市科技局进行揭榜挂帅项目的需求征集、遴选发榜、受理揭榜、评审论证、对接洽谈、合同签署、资金拨付、过程管理及验收等过程的组织、监督工作。《办法》中规定揭榜挂帅项目的财政资助经费分两期拨付。
六、《办法》实施
《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