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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制定出台10项举措全力支持服务科技企业复工复产

发布日期: 2020-02-21 15:19
来源: 发展规划与政策法规科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疫情防控的重要讲话指示精神和中央、省、市有关部署要求,2月18日,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制定出台了《关于疫情防控期间支持服务科技企业发展的若干措施》,积极帮助企业共渡难关,实现持续健康发展。

针对疫情防控期间科技企业面临的困难问题,市科技局、市财政局,立足实际,主动作为,研究提出了10个方面的有效举措。一是推行涉企服务“非接触办理”。利用“三门峡市科技局”官网、微信公众号、“线上三门峡”APP等网络平台发布信息公告,推进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便利化,利用信息化手段为企业提供线上申报服务,实现企业申报材料电子版网上受理、邮件受理,实行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全流程网上办理,推行技术合同认定登记“无纸化”,相关纸质材料可延迟至疫情结束后提交。我市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将实行全程网上办理、不见面审核制度。二是开展科技政策网络培训宣传。围绕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企业研发费用补贴、大型科研仪器共享等科技企业关注的各类科技政策,利用现有网络平台定期推送科技创新系列政策,实行在线辅导答疑,为企业提供及时便捷的政策咨询服务。三是加快兑现落实高企奖补资金。启动2019年度高企奖补工作,市级采取 “双线并行”方式,尽快落实省级和市级奖补资金,及时拨付至企业,减轻企业运营负担。四是持续实施企业研发费用补助。根据省科技厅安排,及时组织县(市)区科技部门及符合条件的科技型企业启动2020年企业研发投入预算申报工作,填报截止时间较往年推迟顺延,对投身疫情防控一线的科技型企业开辟“绿色通道”。对在疫情防控中做出突出贡献的企业,提高补助限额标准,最高可给予400万元后补助。五是引导科技创业孵化载体加强服务。鼓励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等双创孵化载体对在孵企业适当减免租金。将孵化载体在疫情防控中的贡献情况作为重要加分因素纳入2020年度绩效考核指标,给予优先支持。六是加大科技金融支持力度。落实三门峡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应对新型冠状肺炎疫情支持中小微企业渡过难关工作措施的通知》有关工作要求,启动“科技贷”业务,实行业务申请、备案及确认全程网络办理,做到“即报即审、容缺办理”;对积极投身参与应对疫情医用物资、生活物资生产、运输、销售等科技型企业设立“科技贷”业务办理“绿色通道”,特事特办、急事急办;放宽“科技贷”业务准入范围,对我市纳入全省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的科技型企业,统筹争取中央、省级资金给予75%的贴息支持,为科技企业提供全方位金融服务支持。七是加大科研项目支持力度。积极支持我市科技型企业联合医疗机构、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等,围绕检测技术、药物疫苗、医疗器械、防护装备等疫情防控重点技术需求开展研发,着力形成一批疫情防控新技术、新方法、新产品和新装备。优化完善科研项目管理,适当推迟相关市级科技计划项目受理时间,实行无纸化在线申报。适当延长科研项目过程管理时限,对直接或间接参与疫情防控工作导致不能按期结题的,以及受疫情影响不能正常开展的科研项目,可以延期结题。进一步加强在线指导或电话指导科技统计调查工作,确保科技统计和数据质量不受影响。八是充分发挥科技人才、创新平台服务发展作用。对在疫情防控中做出突出贡献的企业科研人员,在申报各类科技科技平台、科技项目及人才计划中开辟“绿色通道”,给予优先支持。九是积极落实税收优惠政策。会同税务部门落实好研发费用加计扣除、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减免等税收优惠政策,确保符合条件的企业应享尽享。十是提升工作效能,形成工作合力。推行“不见面、事照办”的网上办公服务模式,提高办事效率。科技、财政部门加强协作,密切配合,指导科技企业积极应对疫情防控,主动服务企业复工复产,及时总结疫情防控工作中涌现出的科技型企业先进典型和事迹,传播正确舆论,树立正确导向,持续激发科技企业斗志,增强科技企业信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