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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三门峡市2023年科技创新平台绩效考评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3-04-11 10:37
来源: 实验室与平台基地建设科

为加强我市科技创新平台建设和管理,充分发挥其在科学研究、人才培养与引进、科技成果转化和促进产业优化升级等方面的作用,为推动我市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科技支撑,根据《三门峡市科技创新平台绩效考评管理办法(试行)》(三科创办〔2022〕5号)要求,为进一步做好2023年市科技创新平台绩效考评工作,现制定方案如下。

一、考核评估对象

2019年(含2019年)以前建设的市级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依托单位同时建有方向相同或相近的省级研发类科技创新平台的,依托该单位建设的市级平台不参加市级绩效考核评估工作(具体考评名单见附件3)。

二、考核评估内容

对平台近三年的建设运行情况进行考核评估,重点考核评估平台的科研条件建设、团队建设和人才培养、开展技术合作和技术服务、科研活动和成果、科研成果转化及产业化、项目孵化、科技招商、争取科技项目资金、资金使用效能、运行管理等方面。

三、考核评估程序

1、自查。各县(市、区)科技管理部门负责辖区内参加此次考核评估平台的自查组织工作,市直科研院所、高等院校、企事业单位等建设的平台自查工作由市科技局负责;各平台单位要严格遵守科研诚信相关规定,确保提供材料的准确性和真实性,并签署科研诚信承诺书(附件2)。

2、综合评估。市科技局牵头成立考评组,根据各平台提交的绩效考评材料,对照绩效考评指标体系进行评审打分并确定评估等次意见。

3、抽查复核。根据评分情况,考核得分在“优秀”等次的,按100%比例进行抽查复核;得分为“合格”、“不合格”档次的平台,根据考评组意见确定抽查比例并进行复核。

4、会议审定和公示。2023年市级科技创新平台考评情况提请市绩效考核评估联席会议研究审定后,及时予以公示。

四、相关要求

1、各县(市、区)科技管理部门要加强平台的日常管理和平台运行的业务指导,组织平台按要求做好2023年绩效考评工作。

2、各平台要按要求填报三门峡市科技创新平台绩效考评报告并提供相关佐证材料(附件1),考核评估材料装订成册一式两份,经所在县(市、区)科技管理部门审核盖章后于5月10日前汇总报送至市科技局实验室与平台基地建设科,同时将与纸质版对应一致的电子版材料发送至邮箱。

3、市绩效考核评估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做好本部门认定的市级平台的监督指导和绩效考评工作,根据《三门峡市科技创新平台绩效考评管理办法(试行)》相关要求组织好本部门平台的年度绩效考评工作。

联系人及电话: 熊浩琦   刘鑫铎  2513819

电子邮箱:smxptk@126.com 

地址:三门峡市五原路西商会大厦A座8019室

 

附件1:三门峡市科技创新平台绩效考评报告.docx

附件2:科研诚信承诺书.docx

附件3:2023年三门峡市科技创新平台绩效考评名单.xls



2023年3月31日